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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执行双休日、节假日休假制度……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日前出台。修订稿《意见》在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初中书面作业量、双休日节假日休假制度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等多方面对原来2005年出台的《意见》稿进行了修订。
目前,该稿正向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征求意见。并要求将意见于5月20日前反馈给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阶段不许补课
原来的《意见》稿在执行法定双休日、节假日休假制度方面,是允许小学以及初、高中的非毕业年级师生在教师、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择时补课的,但新修订的意见稿明确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执行双休日、节假日休假制度,一律不许补课。
而高中阶段结合实际,在教师、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允许高中非毕业年级星期六上午、毕业年级星期六全天回学校开展研究型学习或培优辅差,但不得用于集体上新课。国庆长假和寒、暑假,高中非毕业年级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回校开展活动;允许毕业年级回校补课,但国庆长假不得超过3天,寒假不得超过7天,暑假不得超过20天。
不得设重点及非重点班
在编班方面,原来的《意见》稿没作具体要求。而新《意见》稿明确表示,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办管理办法,各年级学生实行常态编班。
学校按照男女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生分配各班,不得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和非重点班,不得擅自举办实验班,不得将推荐生单独编班,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
另外,学校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得再重新编班。个别学生因学科能力以外的原因确需调班的,经学校同意可以调班,但每班每学年调班人数不得超过该班学生数的3%。
在初中书面作业量上新《意见》稿也有了新规定。新规定要求初中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而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