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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仍然是中小学教育的软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 07:06  东方早报 

  记得在汶川大地震发生不到一个月之内,有专家就呼吁震灾应该进入教材,以此推进生命教育。根据我的有限观察,震后一年间,全国各大中小学,都以震灾作为题材,进行了有关教育活动,从这个意义讲,震灾已经进入教学活动。但所有的与震灾有关的教育,都存在形式远大于内容的问题。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在中小学教育中重视生命教育,根本在于教育理念的转变,简单地说,这种教育,要培育受教育者的生命意识,强调受教育者的个体尊严,在这一基础上,再教给受教育者传达生存技能和逃生知识。可是,我们发现,对受教育者的生命教育,教育形式为传统的灌输,教育内容也停留在技能和知识层面,难以深入到意识和理念层面。每每大中小学举行应急疏散演习,人们都有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大家无法严肃,而把演习当作儿戏,嘻嘻哈哈?

   这是长期来应试教育将所有教育都知识化、技能化的继续,而推行生命教育,必须打破应试框架,突出对受教育者的个体尊严的强调和公民意识的灌输。生命教育其实就是生活教育,其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学生应在安全的生活环境中接受教育,不能在隐患四伏的环境中提心吊胆;二是教育学生安全地生活,尊重生命,这涵盖了责任教育、感恩教育、生存技能教育等丰富的内容。生命教育也是公民教育,其也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明白个体、社会、政府之间的关系,在履行个体责任的同时,懂得捍卫自己的权利;二是教给学生公民道德规范和公民法律规范,用以处理灾难发生时,各种救助与互助问题。

  而这两方面恰恰是现今教育所十分缺乏的。对于前者,校舍的安全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状况,并不乐观。如果一所学校高谈生命教育,却让学生在危房中上课,不配备必需的安全设备,怎可能承受生命教育之重呢?如果社会存在诸多伤害未成年的违法犯罪事件,中小学生的安全感,又从哪里获取?关于后者,个体的权利与责任界限很不清晰,依旧模糊。去年大地震之后,固然发生诸多围绕公民权利的争议,包括“范跑跑”事件,以及“大师”的“含泪劝告”和作协副主席的“纵做鬼,也幸福”,虽然当初的讨论众多,但有多少讨论促进了公民意识的增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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