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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和义务教育同是政府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5日 08:49  中国网 

  5月14日,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关注第十九个全国助残日,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与网友在线交流。

  在谈到刚刚召开的全国第四次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时,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说,我理解或者了解到这个会议上和这个文件中非常重要的几个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发展特殊教育是政府的责任,就像推进义务教育一样。

  二是进一步完善保障特殊教育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对特殊教育的保障水平,这是根本的。政府的责任主要是通过资金和其他方面的支持来推动特殊教育,在这方面去年和今年以来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力度都相当大。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提高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少年的义务教育水平,进而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的体系。明确从学前残疾儿童的教育到九年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这样一个包括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

  程凯说,另外在加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包括他们的残疾程度分类施教,这样一些科学化的要求,本着对残疾人负责的一个很细化的教育安排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乃至于非常重大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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