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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出台民办中小学规范化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6日 08:44  海南省教育厅 

  学校规模过小、班额过大是民办中小学,尤其是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学校普遍存在的现象。24日出台的《海口市民办普通中小学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对海口民办中小学办学规模、班级平均人数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海口市教育局民办基础教育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海口市有60多所民办中小学。民办中小学与公办中小学在规范化建设上有所区别,为此海口市专门针对民办中小学出台了该项方案,以提高海口普通中小学的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根据该方案,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评为市级规范学校和市级合格学校:学校有年级教学班平均学生人数小学、中学分别超过50人和56人;有违反规定收费行为;设立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有D级危房。

  因学校管理原因出现较大安全事故、责任事故;或者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并造成较大影响的学校,两年内不能评为市级规范学校和市级合格学校。

  此外,学校办学规模高中达不到6个教学班、初中达不到6个教学班、小学达不到6个教学班的(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学班每班均按30人计算)学校,不能被评为市级规范学校。

  据了解,海口市争取在4年内全市90%以上的民办学校进入市级以上规范化学校行列。已经挂牌的规范化学校都要定期进行复查,一般3年复查一次。学校每年还要结合学年总结自查一次,并向市、区教育督导部门提交自查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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