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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目前不宜推行高中义务教育

  在最近两年的市“两会”上,不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呼吁深圳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进一步实施12年义务教育。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市委政研室近日对人大代表建议作出答复,指出由于立法和教育均衡等原因,目前我市还不适宜推行高中阶段义务教育,但将择机展开延长义务教育学制和针对深圳户籍人口实行12年免费教育的可行性研究。

  市委政研室在答复谢惠青、杨剑昌等12名代表分别提出的两份建议中指出,市委政研室经过和市人大、市教育局、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认真研究,认为目前我市还不适宜率先推行高中阶段义务教育也就是“12年义务教育”。主要面临两大问题:    一是立法问题。《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深圳要在全国首先实行12年义务教育,必须突破国家上位法的规定,制定12年义务教育法规,此事较为复杂。同时,义务教育既是中学生享有教育的权利,也是履行接受教育的义务,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涉及到政府、家长、学生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必然限制学生在原九年义务教育时限之外的其他权利,如16周岁以上人员的就业权利等。因此,在高中阶段强制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做法仍需审慎。在此之前,可以考虑对12年免费教育制度立法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二是教育均衡问题。市委政研室指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重要原则和政府职责,我市正努力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免费工作,努力缩小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的教育政策差异,进一步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均衡程度。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体制结构和办学水平还有待进一步优化。近几年来,虽然不断新建公办学校,并且暂停审批设立新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但是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中仍有43.1%就读于民办学校,共计34.5万人,而民办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与公办学校相比差距比较明显。特别是最近两年相继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和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后,我市义务教育就读需求进一步增长,并且更加集中地指向公办学校。因此,当前应集中力量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体制结构和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化。在实施高中阶段义务教育之前,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重点仍将放在抓好高中学校的发展规划,加快高中教育优质发展等方面。

  针对近年来部分媒体关于一些地方率先普及12年义务教育的报道,市委政研室指出,目前国内尚无实行12年义务教育的先例,这些报道混淆了免费教育和义务教育两个不同的概念,譬如珠海正尝试实行针对户籍人口的12年免费教育,昆明在研究和推进基本普及13年教育。为此,我市将吸收代表建议,密切关注各地动态,结合深圳实际,择机展开延长义务教育学制和针对深圳户籍人口实行12年免费教育的可行性研究。在时机和条件尚未成熟之前,则将继续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投入,以其他形式给予市民一定的政府教育资助,进一步强化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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