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湖南中小学生佩带手机需家长提出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 08:51  中国政府网 

  湖南为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严格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佩带手机需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

  湖南省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全省各市州教育局严格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需佩带手机的,原则上应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到学校备案。禁止中小学生学习时间在教学楼、教室、阅览室、图书室等场所使用手机、小灵通等移动通讯工具。

  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郭荣学在解释上述规定时对记者说,以前之所以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佩带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考虑他们都是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自控能力较差,自带移动通讯工具容易影响学习。但他同时表示,手机、小灵通等毕竟是先进的移动通讯工具,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关键是规范他们怎么用的问题。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义务教育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