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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小学生择校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 08:4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新学期临近,教育收费问题仍然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学生家长反映的焦点问题。今日,省物价局举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再次对全省“乱收费”现象说“不”。

  择校费有的高达2万元

  临近开学,省物价局的举报热线关于教育收费的投诉开始“热”了起来。很多家长对一些收费项目颇为不满,纷纷上报省物价局。现在,“乱收费”形式五花八门,例如:一些学校开设各种有偿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的学校则收取“非自愿”赞助费、帮困基金;还有学校按照等级收取费用,更有学校以收取高达2万元的择校费为入学条件。

  面对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抬头,省物价局念起了“紧箍咒”。在告诫会上,教育收费管理处处长吴波说:“我们要严厉禁止此类现象。”

  据了解,公办示范性高中收取择校费有“三限”。“限人数”指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限钱数”指省级示范性学校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学校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校对择校学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 “限分数”指择校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低于同层次公办高中计划录取线10%以内,实行初中毕业生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省级课改实验区,“限分数”改为“限等级”。

  此外,还对赞助费、帮困基金、补习费、保险费等提出禁止。

  捐资助学开学后才能搞

  “对于中小学乱收费现象,主要是清退。” 湖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何唤鸣表示,“要搞捐资助学也要到开学后才能搞,应与家长签订合同表明是自愿捐助才可以。凡超过标准乱收费的学校,在秋季开学之前全部清退或退还给原交费者。

  “家长要做的主要是了解政策,监督政策,发现不符合政策乱收费的行为可举报。”省物价局举报热线12358,也可通过拨打0731—82211129进行政策咨询。 ”何唤鸣说。

  何处长还表示,学校收取择校费是为了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让没成绩达标的学生可以有入好学校进行学习的机会,择校费就短期来看不会被取消。“这也是学生自己有选择去读什么学校的权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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