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湖南规定中小学校收费“六不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 09:10  红网 

  严禁学校统一组织或老师指定征订教育期刊和教辅材料,严禁公办示范性高中超出“三限”规定,严禁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和违背学生自愿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今天上午,湖南省物价局召集长沙市范围内的省级示范性中学负责人举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会,进一步明确今年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同时告诫全省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其具体内容为:

  1、严禁与新生录取和学生转学挂勾收取捐资赞助费、帮困基金等费用。

  2、严禁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行为。

  3、严禁公办示范性高中超出“三限”规定,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择校费标准、降低择校生录取分数(等级)、跨学期预收择校费和收取择校费后再收取学费,或在“三限”政策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费用。

  4、严禁未“四独立”改制学校和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资格的学校,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5、严禁学校统一组织或老师指定征订教育期刊和教辅材料,严禁以任何理由代保险机构向学生收取保险费。

  6、严禁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和违背学生自愿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湖南省物价局要求各学校对照上述规定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如存在上述问题,应于秋季开学前全部清退给原交费者。同时,省物价局将在开学期间部署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各级价格举报中心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今年湖南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主要是: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农村学校向住校学生收取的住宿费。农村学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向自愿住校、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学校经批准可代收校服成本费用。

  3、公办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指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限钱数”指省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校对择校学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其收取学费。“限分数”指择校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低于同层次公办高中计划录取线10%以内;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省级课改实验区,“限分数”改为“限等级”。

  4、改制学校执行当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的招生收费政策。凡未做到“四独立”的改制学校,一律执行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教育收费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