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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办义务教育不得拒绝农民工子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0日 11:05  大河网-大河报 

  8月7日,记者从河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南省将加快改善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省小学、中学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下。

  今后,我省将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平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的实施中,要统筹城乡学校建设和改造规划。撤点并校要稳妥慎重,防止“一刀切”。农村偏远地区、山区要适当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避免出现学生上学难和大班额问题。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中的中小学生的寄宿要求。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各地要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坚决纠正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对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课时。

  此外,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日,不得违规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任何学校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要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违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

  同时,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逐步扩大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并向薄弱初中倾斜。

  教职工编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

  各地要完善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调整教职工编制要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给予倾斜,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严禁有编不补、空编不用和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空出的教职工编制每年都要及时补充,严格标准,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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