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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批评教育权缘何要“特此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 09:10  大河网-大河报 

  8月23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予以解读。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教师不敢管学生的现象,《规定》第十六条明确指出:“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教育部郑重其事的《规定》让人感觉到有些莫名惊诧。众所周知,教育的功能在于教化顽劣、传播文明,批评教育一直是教授者天经地义的权利,如今缘何却要劳烦国家的最高教育监管部门用条文来规定。

  在旧社会,教书先生们的一把戒尺代表了教育在那个时代教师在社会上的绝对地位。贵至官宦弟子,下至平民小儿,不听教化者,一律接受惩罚,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位先生因为打了某公子少爷被撤了饭碗的。但戒尺这样的玩意儿毕竟太暴力,不人性,随着旧社会的灭亡被扔在了历史的故纸堆里。

  新社会的教育方式当然也是新的了,西方的平等自由的教育方式开始进入中国,特别是提倡“人性化”教育以后,戒尺的改良版教鞭也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紧跟着,体罚也没有合理不合理之分了,统统归结为不人性的教育方式。而到了现在,教师两说话都不敢大声了,批评还要讲“艺术”,否则就被视为“虐待学生”,轻则被投诉,如若得罪了哪个领导家的“少爷”、“小姐”,以后可就有得小鞋穿了,甚至很可能丢了饭碗。

  从戒尺到丧失批评教育的权利,教师从一个教化者的角色沦落到保姆的角色,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成了那地主家可怜的放羊娃。权利、金钱对教育批评教育权的绑架,使得教师们教书也成为不再是为了教育事业的神圣,而是为了生存职业的无奈。或者说,外界的压力过多地干预课堂、绑架并剥夺教师的基本权利,已经让很多教师有心无力,最后选择了屈服。

  试想,当一名教师连批评教育这一最基本的权利都没有了,那还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老师吗?当我们一味地去责问当下的教育是多么多么差劲,质疑师德师风如何如何不堪的时候,我们是否想过:一群戴着镣铐的教育工作者怎能够演绎出华美的舞姿。

  从戒尺到批评教育权利的丧失,见证了教育人性化的过程,但教师在社会的地位和威严也随之在一步一步地在丧失。笔者没有褒扬封建教育的意思,也没有提倡再启用戒尺的意思,但是倒真希望当下人们对教育对教师的崇敬之心能回到戒尺时代的那种状态,回到那个批评教育权不收威胁、不受绑架的时代。

  老师拥有批评教育权自古以来乃天经地义之事,当下缘何需要“特此说明”,金钱和权利成为教师这样基本权利的绑架者,而社会尊师重教风气的逐步淡化也成为主要的帮凶。教育部此次做出“特此说明”,确实有助于教师批评教育权的回归,但要真正使得教育成为纯粹的教育而不受世俗的干预甚至绑架,整个社会对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的敬畏就是对这一基本权利做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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