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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部门解答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2日 08:43  扬子晚报 

  今天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也是我市实行规范办学的新学年,,“减负”行动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舆论普遍表示支持。但也有部分人士通过网络和电话表达疑虑与担心:“减负”政策执行能否到位?从目前扬州各学校的情况来看,总体情况比较好,但个别学校对规定理解有偏差。主要是对“在校学习时间”“晚自习”、“节假日”安排的理解有偏差,引起了家长的担心和议论。针对这一情况,市教育局副局长王玉军就学生、家长关心的三个热点话题作出了回应。引起了家长的担心和议论。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指列入学校课表的教学时间不包括课外活动时间

  严禁延长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指列入学校课表、由教师以班级授课为形式的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包括课外活动时间。

  走读生上晚自习遵循“三不”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的明确规定,要统筹安排好住校生和走读生的晚自习安排,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走读生上晚自习遵循“三不”原则,不强迫、不上课、不超时。任何学校晚自习不得安排上课,自习时间不超过2小时。

  节假日不得集中补课学习要安排好学生节假日活动

  根据省教育厅的明确规定,中小学任何年级都不得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集体上课。这样学生的课余时间就多了,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生的节假日活动,学校的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计算机房等公共场所必须多学生开放,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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