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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没城市户口的孩子也可就近上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1日 09:56  红网-三湘都市报 

  3月29日,《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首次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湖南适龄儿童、少年今后将不分常住、暂住人口,可以在现居住地就近入学。

  没有城市户口也可就近上学

  随着城市化的扩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道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造成城市学校教育资源短缺,学生就近入学难,大班额现象比较普通,安全隐患较大。”据最新统计,目前我省流动人口过千万,仅长沙市流动人口就过百万。

  草案提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核定学校招生人数和服务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学生实际报名人数超过该学校招生人数的,应当优先招收居住地距学校较近的学生,其他学生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中的流浪人员、孤儿,在未找到监护人前,由其救助、收养机构送其就近入学。

  教师晋级要1年农村任教经验

  草案还提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分为或者变相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务应当具备1年以上在农村薄弱学校任教的工作经历;新增义务教育经费要向农村学校倾斜。

  解读

  农民工不必为子女上学而买房

  来自常德农村的张女士和丈夫到长沙务工已经有十年,目前在市中心开了一家米粉店。眼看女儿到了入学年龄,夫妇俩不得不倾其所有买了一套商品房,让女儿拥有了一个长沙户口,才得以顺利入读附近的小学。《办法(草案)》一旦通过,像张女士这样的农民工今后就不必再为了上学而买房。

  “追求教育公平是《办法(草案)》突出的亮点。”省政府法制办社会立法处长张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义务教育法》有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并授权各省作出具体规定,我省的规定可以说是力度很大的,并首次正式将素质教育写入了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办法。”

  针对近年来,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尤其是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教育的不均衡成为颇受公众诟病的一个话题,《办法(草案)》也作出了相关规定:义务教育实行省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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