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海:令人纠结的幼儿入园“积分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8日 09:49  南方都市报 

  上海市教委日前透露,2009学年度本市幼儿园有35.2万名入园生,其中非户籍幼儿占到28%。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紧缺情况下,上海正考虑采用“积分制”对非户籍的幼儿家长进行评估:即根据家长在上海居住时间、职称等级、纳税情况、计划生育情况、有无犯罪记录等项目进行打分,分值高的将优先获得子女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机会。

  根据上海市教委负责人的解释,上海出台“积分制”管理非上海市户籍人士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申请进入的人很多,僧多粥少,遴选必须有一定标准,这就如进沪指标,也要实行“打分”。客观上说,相比幼儿园根据“条子”的分量来进行招生,家长们暗中较劲,这种公开的“打分制”,要透明得多。不然,入园就成了走后门和权势比拼。

  另外,由于学前教育为非义务教育,本地区的公办幼儿园用的是当地纳税人的钱举办的,因此首先必须满足本地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同时也要注意本地居民对公办幼儿园招生、发展的意见。对非上海户籍人士子女进入公办幼儿园实行这种管理,某种程度说,也是在平衡这种关系。打分制中的“纳税情况”,更充分说明,地方教育为当地纳税人服务的性质。

  可是,这样的“积分制”,也令人纠结。这首先就与《宪法》与《教育法》赋予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抵触,《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里的教育,自然包含学前教育在内。按照幼儿家长纳税情况,不是区分财产状况吗?按照幼儿家长技术职称及技术等级,不是区分职业吗?也就是说,上海的做法虽然合理,但却不合法。

  孔夫子云,“有教无类”。在笔者看来,除此之外,还有更令人纠结之处。从教育每一个人成为合格公民的教育本质出发,家庭贫困、父母有犯罪记录者,其实更需要得到教育的关注,因为教育具有社会公正调节器的作用。从现实情况看,家庭经济情况较好、父母学历高者,是有更多途径送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的,而那些家庭贫困、父母学历低者,获得的教育机会本就很少。假使公办教育抛弃他们,这些孩子就很有可能根本无法接受学前教育。

  当然,这不是上海一地的纠结,而是全国发达地区和城市都面临的问题。要根本解决这一纠结问题,仅仅依靠地方的力量是很难的——— 从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现实推论,哪个地方解决得好,哪个地方涌入的外地户籍求学者就越多,当地政府就将承担更大的教育保障责任———途径有二,其一,从全国范围内考虑将一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此前,在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征求意见时,有关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建议最多,可见,这是一个全国关注的话题。其二,实行义务教育经费的省级统筹,并建立教育经费随学籍走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省级统筹,可使同一省内生均培养标准一致,而经费随学籍走,则保护了流入地政府的积极性,这是解决流动儿童学前教育以及目前九年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