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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昨天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和直属学校集中开展一次学校门卫人员构成情况普查,对一些明显不能胜任的人员要坚决调离门卫岗位。
市教育局指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门卫原则上应聘请专业保安人员,有条件的区(市)县应以区(市)县为单位统一选配。学校自聘人员,应在年龄、身体素质、敬业精神、履职能力方面按区(市)县统一标准选聘,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建立和完善门卫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相应考核制度,从校门定时开闭、访客登记、学校体育资源向社区开放、家长进出、学生出入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严禁出现脱岗、离岗现象,保证各类报警、联动设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