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成功教育的又一个重要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5日 23:37  《14岁都能上大学》 

  文/白沙海

  今年1月,我读到了袁鸿林女儿的书《私塾女孩袁小逸》,写了一个帖子,一些观点引起了一些网友的注意。4个月后,又读到了袁鸿林的新著《14岁都能上大学》,看到上述帖子被收入书中,后来还发现帖子中的几句话被印在封底上。

  倒不是因为“知遇”而要写书评,而是因为作为一个从事了40年教育工作的人,忍看基础教育在“应试训练”的岔道上飞飙,千千万万孩子深受其害,凭良心,有些话不得不说。

  世界教育发展到今天,案例教学是最先进最成功的经验,我国教育界也早已引进这一先进的教育理念。案例教学之所以优越,因为它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解剖和分析事实,探知事物发展的规律。现在,案例研究不但成为了高校的先进教学模式,也早已成为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重要形式。而《14岁都能上大学》一书就是本世纪来我国大陆地区成功教育案例中的一个重要案例。

  (一)

  基础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我认为是为了使孩子更加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社会健康地前进。所以,好的基础教育,应该是为了使孩子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其能力得到有效的培养,学到足以使之为社会的发展发挥出推动力的智慧与本领,即使这种推动力微乎其微。

  未来社会的发展绝非某个人的主观意志所能够决定的。未来社会的发展有着无限的可能性。除了自认宿命或被宿命的外,人的发展也就应当有无限的可能性。好的基础教育就应当着眼于这种无限的可能性,而不应该画地为牢,闭门造分,不应该“像每个学校都拿着一副统一定制的模具,一定要把每个孩子都压铸成能考出100分零件”。而当今的小学六年级(因为要让更多的学生升入所谓的名牌初中)、初中三年级(因为要让更多的学生升入所谓的名牌高中)、高中三年级(因为要让更多的学生升入所谓的重点高校),“为了让学生的卷面分数好看一点,大量的重复性劳动,残酷地耗尽了孩子的时间和精力,既抹杀了孩子的各种灵气,又拖累了孩子的智商发展,尤其是无益于孩子的个性化发展。即使原是个颇有天赋的孩子,经过这样的压铸,出来也成了平庸的标准件。”(见该书014页,以下该书的引文只注页码)以笔者多年在基层学校的观察、感受、调研、研究,完全认同《14岁都能上大学》一书中的有关描述和概括。

  人的重要特质是个体,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即使是多胞胎的兄弟姐妹,思想性格也不会完全相同。教育的重要原则是因人制宜,因材施教,车间式的学校、班级既是后工业社会教育的异化,也是特定时代教育的无奈。这是教育资源有限、教育需求无限的折中举措。近年来各地许多优秀学校的小班化教学,就是对车间式管理的改革、改进、改善。教育是对人爱的产物,无疑应当在尊重、关爱的前提下进行。教育的本质决定要最大可能地体现个性化。作为教育家的孔子的伟大也在于此。新课标试图扬弃车间式“教育”,注重个性的培养与发展,就是试图朝真正的教育的回归。

  个性的培养与发展,当然不是放羊式。教育应当有一定目标与计划。这种目标与计划是先进的教育理论与宝贵教育经验的结晶。袁鸿林先生拟定的“袁小逸模式”是:三四岁开始早教,六七岁达到小学低年级,9到10岁小学毕业,十三四岁高中毕业,十六七岁大学本科毕业,十八九岁硕士毕业,21岁左右博士毕业(004页)。现在袁小逸10岁,早已达到初中水平。现在,袁先生的早教计划,已经前移到0—3岁。确保与发展早教成果的后续教育,也在根据新情况作调整,这是充分考虑教育人性化、个性化的结果。这种调整,我在读《14岁都能上大学》一书明显感觉得到的。

  (二)

  如所周知,我国早已就“义务教育”立法。袁博士“私塾教育”的发轫之地,他的故乡浙江省海盐县,这个县的教育局副局长周锷曾质疑:“袁鸿林做法是否符合《义务教育法》?”周副局长说:“根据这项法律,凡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周副局长进一步质问:“那么,袁鸿林有没有提出申请呢?”(104页)在这里,我以为,周副局长误解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精神。《义务教育法》之所以成为法,是为了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能够受到应有的教育。《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对每一个适龄儿童的深切关怀,目的是为了使每一个适龄儿童获得好的发展。人们怎样理解和执行《义务教育法》,却有积极方面与消极方面两种。很多乡村的做法是一定要使每一个适龄儿童和少年在学校里坐满9年,至于学得是否好,是否达到起码要求,则可以不考虑,成绩不及格也不予留级,像对待流水线上的产品一样,让每一个适龄儿童或少年“流到”初中毕业。常见的一种情况是,有些学生实在读不满9年,但一定要缴费注册,缴费注册后允许不到校学习,有关学生自顾自外出打工,校方与教育局也眼开眼闭。这种做法,我认为就是消极执法,是一种阳奉阴违,与《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精神是南辕北辙的。笔者早年工作过的乡镇学校里,这种情况比比皆是,但愿周副局长辖下的学校没有这种情况发生。

  袁鸿林的私塾教育,是因为早先的幼儿园提供了违反人性的蹩脚的教育,幼小的袁小逸觉得幼儿园里没有人间温暖,极其不适应,以致生病不断。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袁鸿林才决定办现代私塾,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来进行教育,进行优质的教育。像上述的周副局长消极地理解《义务教育法》,好像袁鸿林“违法”了;而若以积极地理解《义务教育法》,袁鸿林不但不违法,还是创造性地“执法”了,因为他所创办的私塾教育,在使女儿健康成长,可望成为卓越之才的同时,也为国家培养了一个可造就之才。

  周副局长问:“那么,袁鸿林有没有提出申请呢?”据我推测,袁鸿林在实施私塾教育之前,应该研究过《义务教育法》。依周副局长的问话看来,袁鸿林可能没有提出那样的申请。那么,或问:“袁鸿林为什么不去申请呢?”要我说,这是一个伪问题。在形而上学猖獗的地方,那样的申请能获准吗?如果提出申请被否定了怎么办?不就没有了回旋的余地了吗?多年以后,袁鸿林在嘉兴市清河中学视野开阔的校长高洪亮的大力支持与诚意合作下,准备在公立的清河中学办“袁鸿林模式班”,《招生说明》也已经拟出,引起了众多渴望真正的优质教育家长的浓厚兴趣之时,高校长突然“离职”(据说到了嘉兴的一所民办学校),后来袁鸿林为了实现办班理想,“曾找过当地的教育部门,但得到的却是预料之中的官样文章式的否定”(262—264页),这后来的这样的遭遇,也恰恰说明当年不去作那样的“申请”是明智的,不然,很可能使那个“私塾”办起来千难万难。

  (三)

  “14岁都能上大学”,这个书名很抢眼球,非常有冲击力。但我要说的是其极为重要的内涵。我预料,“14岁都能上大学”,迟早要成为我们的“国策”,就像30年来以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为主要特点的“计划生育”成为“国策”一样。

  我的确也写过几个帖子,讨论教育是慢的事业,那是针对弥漫在中小学校园里的拔苗助长式的奥赛等各种竞争和考试分数排名的歪风邪气而说的。按照“袁小逸模式”,4—14岁完成基础教育,随后进行高等教育。从袁小逸的成长实例看,是完全办得到的。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小学升初中实施考试选拔的时候,小学六年级的所谓课堂教学基本上用于复习训练。在千军万马争上所谓的重点高中的地方,初三年级的教学也基本上是升学复习训练。而普通高中的毕业班,其一整年的时间,基本上用于复习与应考训练。凡有毕业升学考试压力的年级,学校的一切工作都为毕业班服务,一切资源都向毕业班效劳,一切与毕业升学考试无关的社会实践、兴趣爱好、个性发展都要停止。所以,现行的基础教育名义上虽有12年之久,去掉集中进行应考训练的年级,也不过9年左右,撇开教学质量,绝对时间还比不上“袁小逸模式”的4—14岁完成基础教育的方案。

  从另一方面看,上述“计划生育”“国策”实施以来,我国有效地避免了“人口爆炸”的严重局面,国民经济得到了持续的比较健康的发展。逐渐暴露出来的新情况是:我国人口将严重老化,劳动力将严重缺乏。而14岁左右上大学,迈进成年门槛时,就是大学毕业的年龄,大部分学生即可就业,将有效缓解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劳动力青黄不接的情况。最近几年来,基础教育阶段在校人数递减,再过二三十年,健壮的劳动力将严重短缺,而“袁小逸模式”,将使大批完成了高等教育的青年提前五六年走上劳动岗位,使得我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地位。

  我们应当看到,30年来实行的小学6年、中学6年的学制,小学生入学年龄一度往后延至8周岁,这是我国人口过剩、劳动力过剩,而大范围地推迟就业年龄,缓解就业压力,那是万不得已的权宜之计,是一种必要的“浪费”,就像1930年代西方社会经济大萧条,资本家将牛奶倾倒到大海里一样。有些事物的发展,尽管我们难以预料,但它是有其内在规律的,这就是大势所趋。形势比人强。我们只能因势利导,因时制宜。历史的发展不允许我们再浪费人才资源,“袁小逸模式”或许为我们社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方。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留言板电话:010-626763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