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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民事能力
问:孩子放寒假了,我想和孩子共同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平时,我常听人提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能力。请问:未成年人的民事能力包括哪些内容?
读者:魏乃芝
答:在法律上,公民的民事能力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两个方面。其中,前者是指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后者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后者以前者为前提,前者依赖于后者而存在。
公民的民事能力同其年龄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能力的规定,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内容。
一、未成年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是说,未成年人从与母体分离、降生落地开始,就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其民事权利的内容广泛,《民法通则》用专章四节四十五条作了具体规定:其一,财产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其二,债权,指当事人之间依法或按约定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其三,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发现权、发明权等。其四,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
二、 未成年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其一,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二,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能力、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三,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些规定为我们认定和判决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活动是否合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 未成年人都有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由于未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因而有些或者所有民事活动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法律规定,监护人通常为其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监护人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如果没有上述人员,监护人则为其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
律师:李勇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