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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人做更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 09:19  《儿童大学II》 

  为什么允许大人比孩子做更多的事情?

  你想去看场电影,可这部片子的最低年龄限制是16岁,你只能待在家里。当你终于习惯这一点并开始感觉良好时,父母又开始叫你上床睡觉了。这些成年人会说:“明天还要上学,你必须睡足觉。”你刚刚在心里骂了父母几句,祖父母又来说:“不要再看电视,把灯关了。”

  做孩子太难了。大凡有意思的事情,都被禁止了,而且还不断从大人那儿听到诸如此类的训话:“你现在就必须做家庭作业!”“不准吃这么多甜食!”“把你的房间打扫干净!”这些成年人简直是极端自以为是,他们认为自己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必须实施他们的权力。为什么不能调个个儿呢,哪怕是当一天的大人也好啊。等到这些成年人必须事事顺从的时候,他们就可以了解到,做孩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成年人常说,孩子们,你们现在过得很好,但总有一天你们也会认识到生活的严酷。这话听上去像一个恐吓,还掺杂着些许妒忌,就好像孩子们比成年人活得轻松愉快得多。而孩子们对此却持完全相反的看法。他们非常乐意去了解生活的艰辛,这在他们看来有趣极了。比如说去开车而不是去上学;吃大家都喜爱的不健康食品;按个人喜好穿衣;想和谁,想什么时候约会都可以。看电影,看电视,吃甜食,做成年人享有极大的自由。

  成年人到底是一帮什么样的人,他们怎么能既享有自由又可以对别人指手画脚呢?为什么对成年人很好的事物,换到孩子身上就不好了呢?谁说过对孩子就有必要特殊对待呢?让我们先看看动物们吧。许多动物刚刚从它们的父母那儿得到食物,就得在其带领下开始觅食或寻找栖身地,很快它们就要独立生活了。

  它们中的一些根本就没有接受过一丁点儿的教导,在被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以后,什么都得靠自己。海龟妈妈将蛋下在沙滩上,然后就永远地消失在海洋深处。但人类的妈妈可不会生蛋(更不用说一次生120个了),也不会对幼儿置之不理,任他听天由命。据估计,1 000只小海龟里能够存活并长大的不过一到两只。对人类来说,情况就更严重了。如果没有成年人的保护和照顾,一个婴儿也活不下来。因为人类的幼儿不能照料自己,离开成人的照顾,他们只会非常悲惨地饿死,就算给他储备一个巨大、优质而且常保新鲜的母乳库,也于事无补。人在社会中生存所需要的装备可比动物在兽群里多得多了。在人类社会里,本能并不是起决定作用的。这里不光有自然规律和适者生存的法则,知识、思想、自我约束和行为准则也有同样重要的意义。而这些并非与生俱来,而必须通过后天学习才能获得。幸运的是,人类天生的学习能力比动物强多了。

  人类并不是在所有的时代和社会中都拥有一样长的童年。童年到底有多长,取决于这个群体主要是由小农构成,还是由分子生物学家、营养学家和计算机专家等受过长期教育的专业人士构成。这并不等于说,人们到通过最后考试前还都是孩子。但平均受教育时间越长,童年时光就越长,在这段时期内孩子们不必为衣食担忧,不用自力更生。

  如果和石器时代的捕猎者或采食者的艰难生活相比较,今天条件可谓优越多了。但总有什么地方还是不对劲。成年人对孩子说,你们实在太幸福了。孩子们反过来说,你们才是。于是可以认为,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觉得自己生活艰难。成年人羡慕孩子,反过来孩子也嫉妒成人。谁都不满意,大家都觉得自己吃了亏。

  好在人们并不总在那儿抱怨。无论在孩子还是大人的生活中都有幸福时刻,即使他们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如果没有人愿意再要孩子,人类早就灭绝了。而如果成人真如孩子们所描述的那般可恶的话,那孩子们早就被父母赶出家门了。

  法律规定要提早上床睡觉吗?

  上一代和下一代的关系总不那么简单,孩子和父母之间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举一个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孩子不愿上床睡觉,更不用说之前还要刷牙和接下来必须马上关灯之类了。于是母亲说到,我数到三之前你必须去洗澡。这时,孩子或者极不情愿嘟嘟囔囔地放下手中的玩具,或者决定对此充耳不闻,继续游戏。然后母亲说话的嗓门提高了,也许还加粗了些,她说到,如果你现在还不动的话,你就等着瞧好了。是呀,等着瞧——又会发生什么呢?接下来她将提出或多或少会对孩子有所触动的威胁:从甜食、游戏、看电视的禁令到关禁闭等,种类繁多。不管怎样,孩子迟早是得上床的——大概其中没有是自愿的。

  孩子和家长的目标向来存在冲突:孩子是一分钟也不愿意浪费,他们的目标是尽可能拖,拖到越晚睡觉越好,家长则希望他们尽早上床,因为他们认为孩子需要充足的睡眠,而且他们也想不受打扰地做些自己的事情。如果必须说个清楚,到底谁该妥协的话,那通常是孩子。

  虽然大人的要求常是孩子们极不乐意的,但他们占据优势,并且还要没完没了地说,“这还不是都为了你好!”到底哪里有白纸黑字写了什么是对孩子最好的事;哪里规定了,不到6岁的孩子最好在晚上8点钟前上床睡觉;或者,如果反抗,则要接受超长时间待在栅栏床上的惩罚。

  法律有很多条款用于保护儿童及其权益,但却从来没有规定过确切的睡觉时间。专家建议孩子一天的睡眠时间至少10小时。可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此不予理睬,任由其父母来定夺孩子的睡觉时间。难道人们在整个童年时期就得无能为力地服从父母的命令,受制于他们的想法吗?孩子们就像由家庭和出身决定其命运的小奴隶吗?至少在很多年前看上去是这样的。

  我们每个人都从祖父母或曾祖父母那儿听过这样的故事。比如说:有一次,我的回话非常无礼,对成人没有表示出足够尊敬,这可是一条必须接受家法惩处的罪状,包括打板子、打耳光、打手等。而如果大人们之间在动手前就开始争执和谩骂的话,他们自己却不用接受惩罚。反正,30年前只要说话用错腔调,或者和大人说话时平起平坐,虽然说不上什么政治犯罪,但家里的惩罚肯定是躲不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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